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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离岗创业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 2020-12-15   作者:袁培   来源: 中科院过程所

兼职申请:

一、学术类型兼职应由申请人填写《学术类型兼职人员备案表》,根据科研业务需要,所属人员由课题组组长审批,课题组组长由研究部主任审批;研究部主任由人事处审批;人事处部门备案后有效。

二、企业类型兼职应当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1.申请人填写《企业类型兼职人员申请表》,所属人员由课题组组长审批,课题组组长由研究部主任审批,研究部主任由人事处审批。

2.所有企业兼职须经人事处部门备案后有效。

3.经审批同意的兼职,须由研究所、兼职单位和个人签订《兼职人员协议书》,对兼职的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绩效考核、兼职收入、福利保险、保密义务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应有明确的约定。无协议或无相关约定的行为人事处不予备案。

4.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由主管所领导审批后报所务会审批。

离岗创业申请:

一、填写《离岗创业人员申请表》,所属人员由课题组组长审批,课题组组长由研究部主任审批,研究部主任由所务会审批,并提交离岗创业计划,审批人对期满后返回研究所安置情况需提出具体意见,由人事处、科研业务部门审核等并报所务会审定。

二、经审批同意的科技人员与研究所、离岗创业所在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对离岗创业期间的时限、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知识产权、技术秘密保护、研究生培养、返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相关事宜、违约责任处理、发生争议处理等内容进行约定,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8254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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