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9-20 作者:董美均 来源: 人事人才网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博士后出站流程
一、落户基本条件
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博士后人员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二)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三)博士后人员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
在京用人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在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为高新技术企业。
被劳务派遣单位接收,并作为被派遣劳动者就业的,不予办理在京落户。
(四)配偶、子女办理在京落户须与博士后人员同时申请。随迁配偶与博士后人员婚姻登记日期须早于博士后人员出站日期。随迁子女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
二、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出站流程
1、出站答辩,并由导师及四位项研及以上专家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中签字。
2、博士后出站的相关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接收单位意见表-新单位签字盖章或可用合同、带公章的录取通知书代替;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系统导出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2、出站报告电子光盘提交综合办,同时打印3份:综合办张海英一份(并提交实验记录本,457房间)、另外两本分别邮寄至:
国家图书馆学位论文采编组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邮编:100081
联系人:王秀青,李瑨,010-88545465
Email:wangxq@nlc.gov.cn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信息资源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邮编:100038
联系人:杨代庆 电话:010-58882316,010-58882313
Email:yangdq@istic.ac.cn
3、到人事处领取离所单。
4、如有获批基金需先提交基金总结后出站。
5、请到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在线填写博士后出站相关信息,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先提交所内审核。
6、通过博管会审核通过的博士后将博士后出站相关表格1份、中国博士后基金总结、王宽诚博士后基金总结交至人事处。
(二)落户流程及注意事项
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应按照如下流程及材料要求:
1.博士后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以下称系统)提交出站申请,同时,在线填写《博士后人员户口办理承诺书》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2.博士后人员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生育服务证等证件原件。
3.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如无人事管理权限,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有人事代理协议、在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同意接收博士后人员人事档案的意见原件。
被录用为公务员,提交《公务员录用备案审批表》原件。
4.落户地同意落户意见(或本人、直系亲属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件。
6.进站时未将户口转入设站单位的博士后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已转入设站单位证明原件。
7.用人单位为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提供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设站单位根据系统提示审核网上材料和第(一)项所列纸质材料一致性,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
(三)博士后人员办理出站,并在出站后1年内,在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博士后人员在用人单位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其他必要补充材料。
(四)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材料后,通知设站单位集中领取落户介绍信等材料(京外设站单位出站的,可由博士后人员领取)。
(五)博士后人员凭落户介绍信及相关证件、材料至公安机关办理在京落户。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把关,保证规范办理相关手续。
(二)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落户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所有申请落户人员将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经查实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办理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在京落户;已经落户的,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注意:
1、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由允许落户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出具《落户地址介绍信》(写明允许落户人姓名、人数、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2、户口落本人在京房产的,须持合法住所证明(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已经入住证明原件),单位分配住房并允许落户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允许落户介绍信;
3、户口落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持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博士后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片及配偶子女的《户口簿》(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均为原件;博士后本人户口未在进站时迁入北京的,持博士后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调入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在同一市内的,须迁到一起再办理;
6、随迁子女须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
7、第二胎子女须出具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当地计生条例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
8、调入人为离婚或再婚子女随迁的,需持有离婚判决原件、复印件,或《离婚证》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协议或判决上必须明确子女归属问题)。
9、北京地区博士后人员出站申请落户北京的,由设站单位统一领取落户手续。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从“一窗通办”查询流程,进京户口准迁手续地点为: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A岛(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10、出站落户京外的,本人按预约时间前往博士后进出站服务窗口办理户口迁移介绍信。
10、在站期间已落户北京市“博士后”户口,且出站分配在北京市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出站时需重新办理户口迁落手续;
出站时间节点:提交出站报告时间为每月的1-10日,且本人必须在15日前到博管会办完手续,20日前办完离所手续。人事处在1-10日收到出站报告,次月停工资、社保及公积金。
退站时间节点:个人提交退站申请时间为每月的1-10日,且本人必须在15日前到博管会办完手续,20日前办完离所手续。人教处在1-10日收到出站申请(含合作导师签字),次月停工资、社保及公积金。
出站博管会盖章后材料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必须交回存入的档案。
本人有义务按上述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博士后留所解决本人及家属落户需A452房间找周杨开具:接收函-博管会、落户地址-公安局,配偶落户地址与本人一致。注:配偶若为集体户口需提前迁出后才可随迁)
联系人:周杨(A452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54481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街一号(邮编:100190)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人事处 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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